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1一、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品牌窗口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3、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申请审批、指派等流程全部在大厅内一站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法援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四、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五、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此处隐藏13760个字……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14、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12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继续强化实物和户外宣传。我们计划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印制在画册、雨伞和口杯等实物以及公交车车身、拉手、站台等公共场所上进行直观宣传。利用节日和乡镇逢集的时机开展送法到街头、到社区活动,进行流动宣传。
2.强化新闻信息报道工作。为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我们将投入一定的精力,利用报纸、网站和省、市、县电视台,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二)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
1.提升业务总量。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全县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县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大平台建设
1.对内实现系统聚力。按照“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思路,搭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分流承办、监督管理、维护稳定等职能为一体的“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2.对外着重横向借力。强化行业性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打造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医疗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工作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一批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法律援助站所。
三、考核检查
(一)法律咨询
1.各镇司法所每天要将来访咨询及时录入省厅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咨询信息和事项必须录入规范完整,答复意见必须解答到位。
2.来访咨询录入数要求每天不少于1条,每月必须在30条以上,严禁一个月一次性突击录入。
3.每季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各司法所录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25分,全年共100分。当季度咨询录入数最高的所为25分,用25除以该所录入数得出当季度录入考核系数,其他所季度得分以该系数乘以一个季度本所咨询录入数。年终,对完成任务的司法所根据得分进行考核奖励。
(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1.援助案件必须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审批后办理。
2.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律援助承办机构应该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承办方案,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3.全县注册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必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
4.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将案件办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省厅办案信息系统。案件办结后要按照省厅卷宗归档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卷宗交援助中心归档,援助中心审核合格后按财务规定及时向办案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5.年终,对办理援助案件成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承办人员县局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援助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切评先、评优。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13一、继续深化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能
1.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3个县(市、区)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的,要继续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实现一定数量的经费增长,建立法律援助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
2.争取与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文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建立办案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向承办人员发放办案补贴,全省办案补贴发放率力争达到90%以上。
3.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监督,规范业务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主体、监督主体,建立定期审计、上报制度。尤其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依法规范使用。
二、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省综治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1.要按照实有人员5人以上、业务经费5万元以上、年度办案数量100件以上,办公面积60平米以上,无违纪投诉的标准,继续推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39个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建立台帐,挂牌督办,达标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2.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落实检查考核措施,重点考核财政经费投入、人员编制队伍、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法律援助台账利用情况,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3.推动各地参照省、青岛市等地的做法,创造条件,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管理手段滞后、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以推进法律援助信
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1.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省、市、县三级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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